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館際互借圖書證服務簡介
 


館際借書證服務電話暨申請時間

  • 諮詢電話 (02)2737-6196(限上班時間內)
  • 申請時間:週一到周五 於上班時間內至參考櫃檯辦理
    自96年4月起開放夜間借還服務,下班時間後於「流通還書櫃檯」即能辦理

館際互借圖書證服務係本館為協助校師生拓展圖書資源,並加強與其他圖書館之合作關係,以交換借書證方式為全校師生所提供之圖書互借服務。本館與臺大、師大、政大、台北科大、大同大學、淡江大學、中研院民族所、世新大學、海洋大學、台北醫學大學、東吳大學、中研院史語所、臺北商業技術學院、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等校圖書館簽訂「圖書互借協議書」互換借書證,提供圖書互借服務。

一、辦理方式

  • 服務對象限本校在學學生或正式編制教職員工(不含校友)。
  • 辦理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內請至參考諮詢服務台辦理借還證,非服務時段請
    洽流通櫃檯。
  • 憑學生證或教職員工服務證借用各合作圖書館各一張借書證,由於各校提供之借書 證張數有限,為長期提供本服務給全校師生,每人借用期限為一週。
  • 請利用各合作館網頁查詢開放時間後,自行前往借書,並於申請日起7日內至本館歸還借書證。
  • 每張借書證可借五冊圖書,借期依各館之規定,多為三週,不提供續借與預約。請遵循各校圖書館之「圖書借閱規則」及「遺失賠償辦法」,逾期及遺失圖書賠償,依各館相關規定辦理。
  • 請於書籍到期日前自行前往各館歸還。逾期歸還所借之書,須自行前往該校繳交罰款

二、注意事項:

  • 本館與各館交換之借書證張數有限,本服務僅供需要借書之讀者使用,如不借書僅需入館查閱資料,請自行攜帶身份證件至各館申請臨時閱覽證。
  • 在本館尚有逾期罰款未繳清者,不得借用各校借書證。
  • 向各館所借圖書未還清前,不得再度借用同一圖書館之借書證。
  • 借書證及所借圖書請按時歸還,如有逾期,同時凍結在本校及館際借書之權利,如以下規定:

    1. 借書證每逾期一日,停止本校及館際借書權利一日。

    2. 所借圖書每逾期一日,停止本校及館際借書權利一日。
  • 遺失各館借書證製作新證工本費新台幣 200 元由借用者賠償。
  • 親赴外館借書,需注意各館開放時間,請利用各館網頁查詢開放時間。
    臺灣大學圖書館/相關規則 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
    政治大學圖書館 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
    大同大學圖書館 中研院民族所圖書館
    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中研院史語所圖書館
    淡江大學 世新大學
    海洋大學 台北醫學大學
    東吳大學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

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與合作館互借圖書注意事項

  1. 台大圖書館借書證每張限借五冊、借期三星期。
  2. 不提供續借及預約服務
  3. 該借書證所借圖書逾期未歸還者,不得再借他書,並停止該借書證借書權利,逾期圖書以冊計,每冊每逾期二日,停止借書權利一日。
  4. 有關館藏圖書資料之遺失、毀損賠償,依台大圖書館、醫圖分館及法圖分館相關規定辦理,茲分述如下:
    • 總圖書館
      1. 所借圖書如有遺失時,須賠償原書,如原書無法購得時,得由本館決定:
        • 照原書市價加倍以現款賠償。
        • 以同性質新版圖書抵償,但其價值不少於原借書市價。
      2. 所借圖書損壞情形嚴重或割頁時,比照前項辦理。
      3. 所借圖書經三次催還而仍不還者,視同遺失,比照前項辦理。
    • 醫圖分館
      1. 所借圖書如遺失時,須賠償原書,如原書無法立即購得時,則以現金賠償,其賠償方式為:
        • 如為全套書中之一冊以上,而出版商不單獨出售者,賠償原書全套之價格。
        • 如為單本圖書,賠償原書之兩倍價格。
        • 如為贈書或無法查得現價者,以頁數計價,不滿一百頁以一百頁計,並得視物價上漲情況調整價格:
          1. 西文書:每頁以新臺幣十元計;
          2. 中、日、韓文圖書:精裝頁以五元計,平裝每頁以三元計。
        • 絕版書或特殊版本圖書,賠償原書之三倍價格。
    • 法圖分館
      1. 所借圖書如以有遺失,須賠償原書,若原書無法購得時,以同性質之最新版圖書抵償,其計價方式為:
        • 中文圖書按原書頁數乘以二倍計價,再加作業費一百五十元。
        • 外文圖書按原書頁數乘以六倍計價,再加作業費一百五十元。
      2. 其他賠償計價方式悉依法圖分館相關規定辦理。